938.【司法审查期间的中止执行】

发布时间:2023-03-16

938.【司法审查期间的中止执行】被执行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并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或者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提出不予执行申请并提供适当担保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执行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停止处分性措施,但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除外;执行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