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8.【指定期限内的异议】

发布时间:2023-03-14

768.【指定期限内的异议】

次债务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次债务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①执行法院应将次债务人异议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认为次债务人异议不成立的,可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⑤的规定提起代位诉讼。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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