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4.【协同决定】 北京建筑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12

284.【协同决定】

实施协同执行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作出《协同执行决定书》,决定书同时送交执行法院和参与协同执行的相关法院。执行法院报请的案件不符合协同执行条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告知其自行执行。②

285.【协同方式】

协同执行由执行指挥中心具体负责,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协同执行,与执行法院共同商定执行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强制执行。

协同执行案件不移送、不提级,办案主体仍是执行法院,仍由执行法院以本院名义对外出具法律文书。参与协同执行的其他法院执行干警可以凭《协同执行决定书》和工作证件开展具体执行工作。

286.【明确职责】

协同执行工作方案中,应明确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院和参与协同执行的相关法院具体职责。各法院应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存在消极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的,追究相应责任。

287.【高级人民法院协同】

高级人民法院可参照本节要求,就辖区中基层人民法院需要协同执行的执行实施案件开展协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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