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在二审庭审中的陈述认可的事实,无须举证证明
典型案例
甘肃源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3879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甘肃源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源祥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