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诉讼指南
为规范行政案件的申请再审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的顺畅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认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二、当事人向本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三、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当事人向本院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三)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律师的,除提交由申诉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外,需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函。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的,视为一般代理;
(五)再审申请人或本院认为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五、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再审申请人、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准确的住所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等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行政机关的,应列明行政机关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有效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等基本情况;有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应当一并列明;
(二)原审法院的名称,原审及再审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及其生效日期;
(三)申请再审的具体请求及理由。
再审申请人应在再审申请书上签名或盖章,并署明再审申请日期。
六、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打印,并提交材料清单1份。
七、再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得含有对他人谩骂和人身攻击等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类内容。
经补正或改正后的材料仍不符合规定的,或逾期不予补正、改正的,法院不予立案审查。
八、不予受理的案件:
(一)再审申请人越级向本院申请再审的,不予受理;
(二)本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再审申请人再次向本院申请再审的,一般不予受理;
(三)当事人撤回再审申请后,以相同理由或请求事项申诉的,不予受理;
(四)再审申请人超过六个月提出再审申请的,不予受理;
(五)再审申请人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不予受理。
九、本院受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对于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进行再审;不符合再审条件的,驳回再审申请。
附一(样式):再审申请书(范本)
再审申请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市××区××,有效联系电话:××××(座机、手机),邮寄地址:×××市××区××。
被申请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住所地×××市××区××,电话:××××,邮寄地址:×××市××区××。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职务)
再审申请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行政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必须明确具体的实体请求)
1、……
2、……
……
事实与理由:(具体写明案件事实、原判决、裁定存在的问题以及要求解决事项的事实、依据和理由)
1、……
2、……
……
此致
沈阳市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二(样式):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页数
1、
2、
3、
交件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