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2.0.8当事人代表
指鉴定过程中,经当事人授权以当事人名义参与提交证据、现场勘验、就鉴定意见书反馈意见等鉴定活动的组织或专业人员。例如当事人委托并授权的律师事务所、当事人授权的本单位的专业人员等。
【条文解读】
鉴于工程造价鉴定中,参与现场勘验、计量计价核对工作的一般都是由当事人委托的本单位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专业人员或律师,因此,本规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对此作了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