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建筑法律顾问为您提供专业建设工程法律帮助 联系电话:15801061959

发布时间:2020-06-17

【案例】建筑法律顾问为您提供专业建设工程法律帮助为全国各地政府部门、建委机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开发企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总承包公司、建筑分包企业)、勘察设计、监理公司、业主个人提供专业建筑工程、房地产方面的法律顾问风险防范服务。处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开发合作及其他方面招标投标、建设监理纠纷,代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工程建设中的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拖欠工程款纠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筑工期延误纠纷等案件。为广大业主房屋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集体维权,办理建筑工程、房地产领域的职务犯罪及诈骗等其他犯罪案件。

原告:江苏苏州王xx等265户业主: 代理人:曹敏,中国建设律师网,北京新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5801061959; 被告:江苏苏州xx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人代表:谭某;北京建筑律曹敏律师,在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工作了二十多年,造价师、监理师、建造师,招标评委,是懂房地产的律师,专业代理全国各地建筑工程、房地产法律相关重大、疑难、复杂纠纷案件。为全国各地政府部门、建委机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开发企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总承包公司、建筑分包企业)、勘察设计、监理公司、业主个人提供专业建筑工程、房地处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开发合作及其他方面招标投标、建设监理纠纷,代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工程建设中的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拖欠工程款纠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筑工期延误纠纷等案件。为广大业主房屋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集体维权,办理建筑工程、房地产领域的职务犯罪及诈骗等其他犯罪案件。

【案情】 2008年5月6日,江苏苏州x区陆年时间的检测,没有给出任何结果。去当地工程质量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同样无果。 无奈,业主们委托笔者代理此案,诉至法院,要求更换或者退房,并要求因此产生的损失,被告辩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是正常现象,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审理期间,法院根据原告申请,委托异地工程质量检测结构对涉案工程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因基础不均匀沉降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保证商品房工程质量,不仅是开发商的根本合同义务,同时也是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商品房不仅具有一般商品的属性,同时也具有高于一般商品的质量要求,因为商品房是公共建筑的一部分,所以法定质量义务高于一般商品。经过检测工程质量问题,是因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并且继续发展,属于危房4机。 对原告的要求换房的主张予以支持;同时对原告要求赔偿装修费、搬家费、交通费予以支持;对于因害怕楼房倒塌,造成精神损失要求赔偿请求,因为没有法律相关规定,不予支持。被告主张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是正常现象,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根据检测结论,墙体、屋面、楼地面开裂,框架梁裂缝的质量问题,是由于基础不均匀沉降所致。 判决: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十日内为业主换房,同时被告支付每户装修费、搬家费、交通费的损失人民币共30万元。

【点评】 商品房质量纠纷,是业主与开发商的主要纠纷。此类纠纷,涉及面广,影响巨大。房几乎是业主的全部家当,房屋质量的好坏,对们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我国已经有了非常成熟的经验及手段。对于工程保修,特别是业主与开发商、业主与物业、开发商与施工人等在工程质量保修问题上的纠纷,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及手段。特别是涉及工程质量加固、返修费用很大的情况下,更是推来推去。 业主一生中可能只遇到一次与工程有关的问题,而当地工程检测结构、当地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与开发商,始终是在一起有业务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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