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官回避的理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8月14日发布,法[2020]202号,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六,加强对监督活动的监督
12.人民法院应当对鉴定机构、鉴定人收费情况进行监督。
xx区法院xx法庭李xx庭长,作为一个法官,对这项规定是最应当掌握的,可是李xx庭长,不是依法办事而是错误的,监督鉴定机构依法鉴定是人民法院的职责,鉴定机构不依法收费漫天要价,李厅长不仅不监督,反而让申请人与鉴定机构协商。众所周知,鉴定机构是由人民法院进行委托,鉴定工作是审判工作的组成部分,监督鉴定机构依法收费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李某某,的真实目的就是让鉴定机构的漫天要价来阻碍申请人的鉴定申请,达到枉法裁判支持被告李静的目的。
从中级法院发回重审至今,将近两年时间了,李某某多次出尔反尔,严重超审限,李某某与被告人李静,与鉴定机构串通一气,从而达到枉法裁判的目。
人民法院依法监督鉴定机构的收费问题,是一个非常小的简单的常识,作为一个员额法官的庭长,犯下如此的错误,目的是不言而喻的。
由于李某某是xx法庭的庭长,案件在宋庄法庭审理,必将受到不利的影响,为了使本案得到公正审判,为了不使李某某在错误的道路上越陷越深,为了使xx法院的形象不受损失,要求将案件移送xx法院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