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的目的【案例】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电话15801061959

发布时间:2021-04-26

一、鉴定的三个目的:

1、为了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2、为了下道工序的施工打下基础;

3、为了提起质量诉讼准备好相关证据。

二、目前可以证明预算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高估冒算侵害建设单位的证据如下:

1、新的预算报告;

2、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3、公证书。

三、原预算单位如果不配合甲方工作,将会面临以下单独或者共同的法律责任 :

1、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即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你方进行赔偿并要求返还鉴定费的责任;

2、要求承担行政政责,即到司法局司法厅司法部、建设局建设厅建设部等部门进行举报投诉,要求吊销资质、罚款、通报批评;

3、要求承担刑事责任,即到公安机关办案,要求对单位、对法人代表、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其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刑事责任及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4、要求承担纪律责任,如果你公司相关人员是党员的话,到纪检监察等部门对你公司相关人员追究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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