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构成表见代理: (1)项目经理用单位为其刻制的项目部印章对外签订合同的; (2)单位为其支付部分债务,参与了合同的履行; (3)单

发布时间:2021-02-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构成表见代理:

(1)项目经理用单位为其刻制的项目部印章对外签订合同的;

(2)单位为其支付部分债务,参与了合同的履行;

(3)单位成立或认可的项目经理部(如单位通过广告牌等媒体向社会公示项目经理,在相关合同中认可项目经理等)对外以项目经理部或建筑单位名义签订合同,且出卖的标的物、租赁物确实用于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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