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别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

发布时间:2021-02-01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别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463条合同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第464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实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使用本命规定,第465条依法成立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66条合同条款的解释,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42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个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性质目的以及诚信与原则予以解释,第467条无名合同及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468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适用非银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