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在4种情形下举报,老板要坐牢!

发布时间:2020-06-27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很多人认为只是民事上的行为,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通过诉讼解决,还有人自认倒霉。实际上并非如此,拒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很有可能构成犯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从该项罪名的详细描述我们可以看到,在4种情形之下,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用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2、单位有支付的能力,却不支付的行为;2、数额较大;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那么什么情形,才算是数额较大呢?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个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7次会议通过)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那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会受到什么样的刑罚呢?我们再来看一下刑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员工举报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应该去哪个部门呢?

员工应当先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应,经过调查核实之后,由公安机关进行下一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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