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北京建筑律师工程招标时甲方的清单存在工程量虚高

发布时间:2020-06-16

【案例】工程招标时甲方的清单存在工程量虚高,审计数额低于中标价怎么办?

如果是固定总价合同,恭喜你赚发了。因为,在无工程变更的情况下,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全部承包内容,就可以全额收取合同工程加款。即使清单工程量有虚高,作为审计单位也无权对虚高工程量进行审减,根据工程量清单规范规定,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此时,招标人就只能吃哑巴亏了。

如果是固定单价合同,也恭喜你赚发了。如果是在招标期间发现清单工程量虚高,如果虚高在投标人有利的前提下,可以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充分而合理的利用规则,使投标人的利益最大化;即使不能采用不平衡报价,投标人也要具体分析是否对自己有利。比如说,组织措施费一般情况下是包干使用,也就是说结算时不会随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而特征,虚高工程量,组织措施费也就增加了。

还有,虚高工程量也给工程后续实施留下了操作空间,施工单位合理利用合同及相关规范规则、场上场下的沟通协调,增加工程变更,至少使工程最终结算价接近合同价,使施工单位获取的利益最大化。

当然,具体工程还需具体分析,采用不同的策略。如果进入结算审计阶段才发现招标清单工程量大幅度的大于实际工程量,如果是总价合同,就按前面所说的据理力争要求按合同价结算;如果是固定单价合同,结算工程量就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如果工程量差距大的清单的工程价款不大,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也不大,也就算了;如果占的比例非常大,施工单位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包括多交履约保证金的利息索赔、固定成本增加的索赔等。索赔有时很难举证,索赔难。当然,这也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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