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保和人保】

发布时间:2020-06-26

【物保和人保】

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法院出具担保书。扭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财产及其价值、担保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对财产保全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违反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当责令中请保全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其他担保;逾期未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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