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决定适用下列范围:
1、回避的决定及其复议;
2、付款、拘留及其复议审查;
3、本院暂缓执行;
4、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驳回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纠正申请及复议审查;
6、限制处境及其复议审查、解除限制处境;
7、决定转移破产审查;
8、因执行管辖争议指定执行管辖;
9、其他需要用决定解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