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哪些职责?

发布时间:2025-01-24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哪些职责?《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9条和第19条分别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履职要求作出规定。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当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敢于斗争、担当作为、清正廉洁,具备组织领导纪律检查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能力。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当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参加中央纪委全体会议,积极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2)在纪律检查机关担负具体工作的委员,应当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纪律检查工作。

(3)未在纪律检查机关担负具体工作的委员,应当支持和帮助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纪律检查机关开展工作;了解所在地区、 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等情况,提出意见建议,重要问题及时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

(4)对中央纪委的工作,以及中央纪委常委、其他中央纪委委员进行监督。

(5)承担中央纪委安排的其他任务。

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履职要求参照上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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