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范本可作为该领域关于交易习惯认定的依据。为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领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些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通常会主导编制一些合同示范文本,例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范本的通用条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工程预算定额或施工取费定额,通常为政府主管部门所主导编制,或为政府推荐使用,或本身就属于国家或地方标准,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并且实际在建设工程活动中被反复适用,因而为建设工程各主体所熟知和接受。
并且,实践中也有规范性文件认可将合同范本作为合同文义澄清与漏洞填补的依据,例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提出:“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适用问题。……实践中,应当注重对建筑行业交易习惯的运用,对当事人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的,在协议书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形下,可以采纳通用条款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此,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范本是认定建工领域用于合同文义澄清与漏洞填补的交易习惯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