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再审申请人在原审中拒不提交证据的民事制裁
参考案例 湘潭市某某公司诉广东某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2023-16-2-115-016 / 民事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7.01 / (2015)穗中法审监民再字第11号 / 再审
裁判要旨
当事人在一、二审经法院释明拒不提交相关证据,后又以新证据为由申请再审,导致案件改判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其证据予以采信的同时,对其再审才提交证据的行为给予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