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执行律师曹敏:哪些人可能成为新法认定的拒执罪的对象?

发布时间:2024-12-19

1、明知外面欠自己的钱,但不去要、现在不想要,或者虚假处分自己财产的;

2、不合常理造成自己财产缩水的;

3、造假、毁灭、隐藏自己财产或财产线索的;

4、不真实报告自己财产状况的;

5、被罚款、拘留后仍不交出自己财产的;

6、被罚款、拘留后仍不按照法院要求做事的;

7、被罚款、拘留后仍然做法院禁止的事情的;

8、阻挠法院正常执行的;

9、对法院工作人员、财产造成损害的;

10、本身不是被执行人,但帮助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毁损财产的;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拒执罪的对象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还包括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必须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配合,否则任何本身不是被执行的人均可能被认定为拒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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