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证据关联性的判断,难点在于,间接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第九十五条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22年4月1日修正)。
附录:最高人民法院主流观点
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有关证据关联性的判断,难点在于间接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问题上。许多情况下,由于直接证据不易获得,需要借助间接证据证明间接事实,再依据经验法则推论主要事实。在这种情况下, 往往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待证事实的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证据存在的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