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定由承包人享有的一项财产权利,原则上承包人有权放弃、限制等自由处分行为。但应以不违背法律创设优先受偿权制度的宗旨

发布时间:2024-07-23

《案例略》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定由承包人享有的一项财产权利,原则上承包人有权放弃、限制等自由处分行为。但应以不违背法律创设优先受偿权制度的宗旨,即保护建筑工人利益为限。

如果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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