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延误、总工期违约金---裁判规则实务疑难问题158
1.工期延误包括哪些原因和类型?
2.节点工期违约金与总工期违约金应当如何适用?
3.工期违约金的诉讼时效应当从何时起算?
裁判规则指引
一、结合2017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工期延误的原因可归结为发包人、承包人、其他三种类型。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主要包括二十种情形,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主要包括二十五种情形,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主要包括六种情形。
二、如果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节点工期违约金和总工期违约金,二者可以同时适用;如果上述两项违约金相加数额过高,可以考虑发包人的损失、承包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酌减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