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河北廊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管辖无效-北京建筑律师

发布时间:2024-02-12

【案情】20xx年河北省廊坊市xx建设单位与河北省张家口xx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如果出现纠纷由工程所在地以外的人民法院管辖。后来由于工程欠款纠纷双方到约定法院起诉应诉。遗憾的是该案经过一审程序所有人都没有提出该法院没有管辖权。二审过程中笔者接受代理后及时与二审法院取得联系,建议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把案件移送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法院采纳了笔者的意见。

【法理】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均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能通过协议变更其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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