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甩项(风险与化解)
甩项是部分工程通过验收先行交付使用。未通过验收的部分工程甩下,等到符合条件时再验收。存在甩项的工程的最终验收时间以甩项工程的验收时间为准。一般而言,甩项施工是因为发包人急于使用工程而要求将部分工程暂时不予施工,待后续选择合适时间后再行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约定的计价方式为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是固定的。对于甩项施工而言,发包人对工程进行了甩项实质上改变了合同的工期、价款、承包范围,对于甩项施工的部分双方后续也可能产生争议。因此对于甩项施工工程,发、承包人都要予以重视,甩项协议应完整、准确,具有可执行性,避免后期因为约定不清引起争议。甩项由于减少了承包人的工程量,降低了利润,且对于后续甩项工程的施工又不确定,因此要准确把控甩项工程的相关风险,将其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风险提示
1.资金风险。部分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初期未充分考虑建设工程资金预算,后期因为发包人资金缺口而请求将部分工程暂时不予施工,后续选择合适时机再行施工。对于发包人而言,其目的是在不影响项目整体概况的情况下尽早使用工程,因此承包范围和价款支付会有较大的变动。在发包人资金不足以支付后续工程的情况下,发包人可能会与第三方达成合意,将债务的承担义务转移,由第三方负责后续甩项工程的建设单位管理义务。关于债务承担的情况,承包人对于第三人的资金、人员均不了解,承包人是否能够足额收回工程款存在一定的风险;对于具体价款的清算,发包人、承包人、第三人可能存在争议,影响工程的进展。
2.承包范围风险。工程甩项是将部分工程甩出,但在建设工程实务中各分项工程利润不同,如因为发包人资金不足,将装饰装修和机电安装部分暂时取消,或者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仅建造部分住宅楼后将最后一至二栋住宅楼暂时停工。在某些情况下,发包人与承包人未就甩项工程订立甩项协议,如承包人因为部分材料不足或者远超市场价格对部分工程未施工,将除实质甩项工程外的工程报送竣工验收,后续各方竣工验收时均予以盖章签字,认可承包人的方案。过了一段时间后,承包人完成甩项工程并将甩项工程再次报送竣工验收。此时在五方验收的过程中,产生争议,报送的部分竣工材料不全,对承包人是否完成甩项工程难以确定。
3.质量保修风险。部分工程甩项施工后交付发包人使用,但部分工程仍处于未完工状态,此时承包人对于该部分的工程仍具有质量保修义务。若部分工程已经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质量保修责任开始计算。若在使用中发生问题,承包人仍要对此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予以修复。且在甩项后,若甩项工程并非由承包人施工,而是由第三方施工,出现相关质量问题时不能判定责任方,承包人退场完成竣工验收后仍然可能要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增加承包人成本。
4.甩项价款和工期风险。工程甩项后,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可能在短时间内继续施工,也有可能在后续数年内未予完工。就甩项部分工程如何计价,是以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价还是发承包双方单独就甩项工程订立施工合同,按照市场价格重新定价;对于未被甩项的工程应如何计价,是按照工程比例直接划分价格比例,还是按照工程所在地的定额价格组价重新定价。甩项工程量减少,工期也会随之改变,该部分工期须发、承包人另行协商,是以甩项协议明确除甩项外的工期和甩项工程的暂定开工日期,还是发承包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将工期提前,确定新完工日期。在后续实际施工后,若符合提前的工期要求即视为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
化解措施
1.明确甩项原因。对于发包人甩项的,承包人应当在发包人提出甩项要求后及时利用多种方法查明发包人是否资金不足。如发包人是上市公司的,可查询交易所公告;发包人是非上市公司的,可查询上下游公司的收付款情况,明确发包人甩项的原因。若发包人无资金风险,承包人可与发包人组织会议展开甩项谈判,双方在会议中确定甩项原因、甩项范围、除甩项工程的工程价格、因甩项对工期作出的变更。承包人应尽可能将与发包人的谈判成果落实至书面文件,如双方签字盖章的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甩项相关的补充协议,并由专人保管。
2.沟通工期变更。在双方明确甩项工程后,承包人可先与发包人沟通工期变更的补充协议,确定是否变更原工期。若发包人要求甩项的同时加快除甩项部分的进度,承包人要把握该谈判时机,向发包人请求额外工程款的支付,请求变更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在工程(除甩项)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可提前向发包人发函。例如,因发包人某原因将部分工程甩项留待后期施工,因该工程暂时移除,请求更改原合同计价方式。
3.做实过程工期资料支撑。在除甩项外的工程竣工验收期间,双方要依据甩项工程的承包范围评判对承包人的影响,争取更改不利于承包人的计价条件或请求发包人给予承包人部分款项的补偿。该部分竣工时,按要求会同发包人对除甩项外的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明确工程范围、工期、工程质量等关键要素,将竣工验收的资料做实,确保工程(除甩项部分)已按要求完成竣工验收。对于工程(未甩项部分),要明确该部分竣工时间、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时间和质量责任问题。在该部分结算时,双方要以协议形式明确该部分的承包范围、结算金额和相应的结算部分明细。
4.签订甩项协议。在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后,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甩项协议。甩项协议应当明确以下内容:(1)甩项原因:是否为发包人原因,是否急于使用工程,具体的甩项原因,规避日后承包人的风险。(2)甩项范围:该部分可以文字进行描述,如某地块某工程,如以工程量清单计量可在甩项协议后附甩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表格;如以图纸计量,可附工程图纸。(3)甩项工程价款:发、承包人可先暂估甩项工程的工程价格,后期甩项工程施工时可根据暂估价格和其他因素另行签订甩项工程施工合同(4)工程质量:承包人在甩项协议中再次明确除甩项工程外的其他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并交由发包人使用,没有质量问题。在其他工程竣工验收的文件规定的竣工验收时间起算,至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扣留的保修金,避免甩项后发包人追究承包人的质量问题和扣留质量保修金。(5)甩项工程施工单位:发、承包人应明确甩项工程属于原工程的施工范围,并未取消,因此为承包人的施工范围,由承包人继续施工;若交由非承包人的第三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6)工程计价方式及付款:工程计价方式原则上可采用原合同的计价方式和原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方式,但鉴于甩项工程的开工日期不确定,因此可以留有开口,如甩项工程开工时市场价格发生变动超过一定范围,承包人具有调价的权利。
5.重视文件起草和管理。承包人在响应发包人要求对总体工程进行甩项时,相关文件的草拟和管理是重要环节。工程甩项既涉及工期的调整,也涉及工程承包范围和工程价款的调整,直接影响承包人的利润,增加了承包人的风险。若发包人无特殊事项,承包人可以发包人建议增加赶工费用,从而增加承包人利润。发包人在存在紧急事项不得不甩项时,承包人也应和发包人组织会议,确定价款、承包范围、工期、质量等重要问题。在来往发函中要体现出配合发包人工作进行甩项准备,同时附带实质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