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一般情形中,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纠纷,审判的对象往往由双方当事人相互的法律关系构成,因此典型的程序结构就呈现出两造彼此对立形态中还存在"准当事人"参加到诉讼程序中的情形,形成"三方诉讼结构"。第三人参加诉讼制度,正是适度延伸诉讼功能,同时有限度增加复杂因素的制度设计,具体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
这两种第三人,均是在原告、被告已经形成诉讼的基础上,作为与原告、被告所不同的,具有自身利益的第三方参加到已经开始但未决的既有诉讼程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