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律师中国房地产律师合同的保全和担保

发布时间:2023-05-27

1.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核心要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对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不得行使代位权。

2.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应从"债务人有危害债权行为"和债务人、受益人的恶意两方面判定。

3.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其行使均可使债权人获得直接清偿。

4.合同的担保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保证属于人的担保,定金属于金钱担保。

5.定金可分为违约定金、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不同类型的定金具有不同功能和法律效力。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