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019年《民事证据规定》
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