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建筑工程律师服务的便利好处
【案情】2012年山东济宁一家机械制造公司涉及厂房工程质量纠纷,公司老板利用网络条件,与笔者建立了专业法律服务,效果极佳。网络律师的便利如下 :
1、当事人电话、qq咨询,简单介绍案情;2、专家律师简单解答问题;3、双方互相认可,达成合作意向;4、确定服务内容,支付服务费用等问题;5、专家服务时间可以: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至案件结束;6、服务方式有:咨询、代书、现场勘查、参与鉴定等;7、服务范围有:诉讼策略研讨、诉讼方向(请求)制定、司法鉴定指导审查、所有案件问题。
律师提示;发生工程欠款纠纷时,不少承包人不愿意诉讼。理由有二: 一、怕影响以后再承揽该客户的业务;二、因为担心执行难。这两种理由都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也有他负的一面。
第一,这样不诚信的人,您还想与其合作吗; 第二,执行难的关键在您自己,没有充分运用法律的武器。有的当事人,在遇到工程纠纷时,找关系托人说情,您想一下,工程纠纷标的大,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上千万,哪个人有那么大的面子。
建设工程领域历来是比较敏感的地方,有一点头脑的人,都不会为了区区小利毁了自己。何况一旦产生纠纷,事情已经明了,是没有什么面子可言的。 现在是市场经济,我们面临的是投资主体的变化,个人投资越来越多,肯定是不能用自己的利益开玩笑的;国投的项目的管理越来越正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其他不正常的想法是行不通了。民事纠纷上访行吗,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上访不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您看到上访有成功的吗。
那么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啊,笔者通过多年的办案经验,总结如下;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是最好的途径,有下列好处 :
1:会使您的利益最大化;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为了达到不支付工程款的目的,往往采取拖得策略,以各种理由找施工企业的问题,不是工程质量问题,就是工期延误,或者是资料没有跟上,或者甲方的内部规定等等理由。有的时间长达二十多年。假如通过找人协商,即使解决的话,也是不能全部得到应得到的利益。本人见到的采取此类解决案件的,没有不赔本的。轻者几年缓不过来,重者倾家荡产,有家不能归。因为和解时,是不能按合同的条款进行的,该给的也不给了,违约的也不算了。如果用诉讼方法解决问题,不仅能按照合同约定得到应得到的工程款,还能得到逾期违约金、利息,并且还能进行索赔,让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实现低中标,高结算,高索赔的目标。
2:诉讼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是最好的办法;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中 虽然有个别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是经过三十多年的不断完善,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现,法制环境越来越好。每年都有违法的法官被绳之以法,胆大妄为的越来越少。那么,为什么有的当事人在达不到诉讼目的时会抱怨,关键是他们没有搞清诉讼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