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营利法人

发布时间:2021-02-04
       营利法人,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以取得利润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营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盈利法人应当设立权利机构,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改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党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营利法人的监督机构,营利法人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等监督机构的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监督执行机构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法人职务的行为,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出资人滥用权力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法人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券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利益的应当依法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限制不当利用关联关系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造成法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协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盈利法人,依据依据该决议,以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盈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社会和政府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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