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诉前须知 一、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诉讼的范围和法院管辖。 二、起诉审查、立案由立案庭(室)负责,诉讼费的预收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三、当事人提交的诉状、答辩状或初级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案件中的上诉状和一审判决等文书,如果可能的话,请采用计算机打印
《民事诉讼法解释》 第五十四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五十八条 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五十九条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