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律师曹敏电话15801061959//诉讼前的策划与运筹

发布时间:2023-03-13

诉讼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从起诉,举证,质证直至法庭辩论的每个环节都需要运筹帷卧,有序运行,任何一个环节失误都可能功亏于溃。术前没有精心准备,没有科学的分析诉讼战略战术,尤其对对手的诉讼立场,思想及理论缺乏客观充分的预测和评估,就不可能够建牢不可摧的攻防策略,更不可能应付瞬息万变的各种诉讼情况。当诉讼未解决争端的唯一途径时,作为原告就应当及时早动手,聘请一个懂工程的律师防患于未然,从确定案件的案由选择诉讼对象,诉讼利弊评估,预测对手的诉讼思路等入手,制定甄密的诉讼方法,对诉讼时以积极有效的干预与调控,从而最大限度的实现自己的诉讼目标。

一、准确确定案件的案由

每一个案件都有自己的案由,只有准确确定案由,熟悉案件的法律关系,才能正确选择诉讼,确定提起何种诉讼以及适用法律等问题。

1、明确纠纷是否具有可诉性

法院受理的范围有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的纠纷争议都可以通过诉讼手段加以解决,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案件,法院才会受理。如果讲不具有可塑性的争端,诉诸法院,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

2、确定提起何种诉讼

不同案由的案件性质,不同审理的法庭也不相同

3、准确确定案由

爱由不仅决定案件的性质,而且还是适用法律的依据,爱由是否恰当,直接影响案件的裁判结果,原告在起诉时绝不能可以掉以轻心案由必须准确至少不能有原则性的错误是不当得利纠纷就不能定位债务纠纷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就不能定位买卖合同纠纷等等谨防因一时疏忽而给被告留下攻击的把柄。

二、选择恰当合适的诉讼主体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必不可少,甚至还可能存在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身份不同,决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诉讼的活动的法律后果不同。

1、选择合格的被告

没有明确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法启动民事诉讼的被告,是指起诉人诉称侵犯其民事权益或一直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并接受裁判或调解协议约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错了被告,意味着没有民事责任的承担者,法院对原告的起诉就会裁定不予受理或者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所以,在进入诉讼之前,首先应选准被告。

审查纠纷的主体看是否具备被告资格,纠纷的主体并非一定就是合格的诉讼主体,当纠纷的主体是争议或者纠纷的始作俑者,并且能够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时,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审查纠纷的主体重点应看行为人在纠纷中的地位,权利和责任归属,自身能否决定支配自己的行为,并能独立承担行为后果。嗯,行,如果行为人履行的是职务行为,就说明其受制于人,即使是引发纠纷的主体,也不能将其成为被告。同样,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是受委托,行为也不是其合格的被告。

审查纠纷的客体看是否属于法院管辖和受理的范围

客体是原告诉讼请求所反映的法律关系,也即诉讼标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不同的诉讼客体适用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不同的法律关系又分别由不同的审判庭审理。

审查纠纷的性质看是否具有可诉性

案件定性错误必然造成法律关系的混乱,不仅直接关系原告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而且还影响被告的确立与选择。审查案件的性质目的在于确立不同的法律关系,并据此准确确定,被告无论是何种纠纷,起诉人在起诉前必须首先弄清纠纷的性质。是刑事法律关系还是民事法律关系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之债是不当得利之债还是,无因管理之债,然后再根据纠纷的性质,确定纠纷是否具有可诉性,因此,不可贸然起诉,否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风险。

审查纠纷的责任归属看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违约行为故意或者过失侵权行为等式民事责任的基础,除无过错的特殊侵权案件外,行为人没有违约行为,故意或者过失的侵权行为就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当然,也不应该成为合格的被告 。纠纷的责任归属不明就可能错列被告

2、准确确立第三人所谓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随无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以及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经法定程序参加诉讼的人。

第三人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对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否享有请求权的不同,可以将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由于不同的第三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正确预测和确立第三人对于原告方来说可以明确诉讼方向,以免遗漏或者错列责任主体最大限度的实现自己的诉讼目标。

如果行为人对袁博文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有共同的诉讼标的是共同诉讼人,而不是第三人,如果行为人与案件的审理结果有一定的关系,但不具有利害关系,这种关系不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者根本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同样不能成为第三人。

3、恰当确立共同的诉讼人

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就是当事人一方和双方为二人以上有共同的诉讼标的,法院认为必须合并审理并作出同一裁判的诉讼,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必须一同起诉,会同一诉,并且对被告当事人争议的要求我法院裁判的实体问题统一根据司法实践常见的必要共同诉讼,有以下几种情况:对于共有财产发生争议,共有财产受到他人侵权,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原告;对合伙组织的诉讼个体经营户,个人合伙或者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定义集体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因连带债务或连带债权而产生的诉讼,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保证合同明确保证人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连带责任的,为共同诉讼人;共同侵权行为致人损害而产生的诉讼,共同侵权人为共同诉讼人;应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等产生的诉讼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因企业法人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引起的纠纷,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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