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冤假错案律师曹敏//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庭负责审理哪些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2-06-04

1.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审理哪些民事案件

第一,审判第一、二审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传统民事案件,房地产案件(包括房屋买卖、租赁、预售、按揭、开发合同案件,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案件,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他不动产案件(包括山林、水利、草原、滩涂、铁路、机场、公路、桥梁、港口、堤坝等不动产引起的案件。涉及以房地产及其他不动产为抵押的合同,其性质以主合同性质确定),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

第二,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

第三,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

第四,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

第五,审批高级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第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工作。随着环资庭的成立,其中涉及环境资源的案件也划归环资庭。

2.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审理哪些案件?

第一,审判第一、二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审判第一、二审国内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破产等案件。

第二,审理申请撤销国内仲裁的案件。

第三,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

第四,审批高级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负责审理哪些案件?

第一,审判第一、二审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以及科技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案件。

第二,审查处理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知识产权申请再审案件以及少数立案庭移送的不服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知识产权申请再审案件。

第三,办理知识产权申请复议案件。第四,审批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知识产权法庭,该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是中国最高审判机关设立的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负责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

2019年1月1日起,全国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将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至此,全国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的不再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负责审理,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负责审理。

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负责审理哪些案件?

第一,审判第一、二审海事案件。

第二,审判第一、二审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和侵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第一、二审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破产等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第一、二审信用证案件。

第三,审查申请撤销、承认和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件。

第四,审查有关涉外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

第五,审査处理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海事申请再审的案件及少数立案庭移送的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和海事法院生效裁判的海事申请再审的案件、海事行政案件和有关海事扣船执行案件。

第六,审批高级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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