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律师内蒙古工程律师//内蒙古高院关于在全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进电子诉讼服务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2-03-02

关于在全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进电子诉讼服务的倡议书

各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加速蔓延,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内蒙古地理位置特殊,疫情防控责任大、任务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按照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的整体部署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策略,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疫情风险隐患,践行司法为民,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健康安全,现就在全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进电子诉讼服务工作倡议如下:

当前,全区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完成,贯通“厅网线巡”,包涵了内蒙古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调解平台、送达平台、保全平台、鉴定平台、道交一体化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立体化网上诉讼服务渠道,形成网上立案、查询、阅卷、保全、鉴定、调解、申诉等50余项功能的一站式智慧诉讼服务。内蒙古移动微法院可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12368诉讼服务热线提供案件查询、联系法官、法律程序性咨询、诉讼服务的投诉建议等服务,保全、鉴定、电子送达等平台提供相应的在线服务。近期上线的律师服务平台在完善配套措施后可逐步提供网上调解、申请退费、掌上法庭、开庭排期避让、申请核实代理关系、回避、调查取证、延长举证期限、撤诉、网上阅卷等26项功能。请各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诉讼参与人并通过你们引导诉讼当事人,常态化防疫期间,如遇到矛盾纠纷需要解决,建议首选“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以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确需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建议优先选择内蒙古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平台申请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办理立案事宜;通过保全、鉴定、道交一体化、律师服务平台办理相关诉讼事宜。在电子诉讼服务平台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技术及流程问题,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全区法院将全力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疫情尚有风险,抗疫仍在进行。让我们万众一心,一起行动起来,传递法治精神,助力企业发展,服务营商环境,共享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平台开展诉讼活动,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做出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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