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放弃优先受偿权有效,但不得损害建筑工人利益
关于当事人能否事先约定放弃或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赋予承包人的权利,承包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故承发包双方可以约定放弃或限制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但不得损害建筑工人的利益。
建筑工程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建筑工人的工作报酬占据了工程价款很大一部分的比例,故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仅关系承包人自身的利益,也关系广大建筑工人的工资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