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对xx、xx市司法局领导查处信:(山东省)

发布时间:2023-05-04

要求对xx、xx市司法局领导查处信: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七指导组

值班电话:0536-8781081,0536-8781061;邮政信箱: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0048号邮政信箱。

要求对xx市一下人员的不作为、懒政、怠政、烂政、玩忽职守、官僚主义的行为进行查处:

xx市司法局:xxx,xxx;xx市律师协会:xxx;xx市司法局:xxx、xxx;

打黑除恶,打击保护伞是党中央的伟大战略决策,也是所有部门及人员的法定职责和义务,要求查处和严惩黑恶势力也是每个公民的权力。要求查处人于2021年1月11日要求xx市上述人员对山东xx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x、xx律师(涉黑涉恶团伙的军师)是否存在以下涉嫌涉黑涉恶问题,可是至今没有任何消息。

对山东省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违反《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问题,xx市司法局:孙xx,孟xx;xx市律师协会:xxx;xx市司法局:刘xx、宋xx;没有任何反应,是典型的的不作为、懒政、怠政、烂政、玩忽职守、官僚主义的行为。

恳请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七指导组的领导们依法查处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同时对山东省xx律师事务所律师丁xx违反《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问题;对山东xx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x、丁xx律师(涉黑涉恶团伙的军师)的涉黑涉恶问题进行查处。谢谢。

此致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七指导组

要求查处人:山东xx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xx。电话:13563xx9。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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