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发布时间:2022-06-22

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人民法院

(20× x )× x ×号

原告:×××。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律师(说明:公民代理写明代理人基本信息)

被告:×××,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说明:说明职务)。

原告×××与被告×××…(说明: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2.……(说明: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院经审查认为……(说明: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员×× X X ×××年××月××日

(院印)

× X ××× X

法官助理

书记员

【应用指引】

1.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原告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如果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

(1)诉讼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6)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从程序上撤诉、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除外。

2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起诉的,当事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条件,则裁定撤销原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3.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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