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发布时间:2022-05-03

【】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1、根据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规定;合同法52、58、286、109、1171、因发包人原因所致工期延误,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误工、停工、机械设备调运、材料和构件积压、人工费用、增加的工程管理费用开支、延期期间工程资金的利息支出等实际损失和费用。如合同有违约金条款的,还应当承担违约金责任;如工期延误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发包人在承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工期延误交付所造成工程使用营业或者减少的损失、增加的工程管理费用开支、延期期间工程资金的利息支出等损失。如合同有违约金条款的,还应当承担违约金责任;如工期延误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且承包人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因不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和承包人一般互不负赔偿对方的责任。

4、因第三方原因所致工期延误,一般应有承包人先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向第三方追偿。

5、合同无效,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应予支持。对工期损失参照合同约定或者实际损失,并结合无效合同双方当事人过错责任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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