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不能强行代扣施工方应当承担的建设工程相关税款,因为发包人不是法律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发布时间:2021-11-12

发包人不能强行代扣施工方应当承担的建设工程相关税款,因为发包人不是法律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造价明显低于定额的不因此而无效。

工程签证如果是经过授权的监理、甲方代表签字,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

会议纪要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补充或者变更,是重要的证据,与工程签证一样得到解释19的认可,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

招标程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发包人主体资格不能转让。

施工企业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发包人与另一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无效。

筹建处、指挥部等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财产,没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没有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也不是适格的诉讼主体。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不能成为共同被告。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与开发商合作建设工程项目,虽然未在合同上署名,存在享有项目共同权益,应为共同诉讼当事人。
农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施工人也是需要资质的。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质量不合格工程就没有利用价值,就没有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作为合同结算依据的政府文件被撤销,仍然按原合同约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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