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对xx市法院法官王xx索贿查处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七指导组

发布时间:2021-04-07

要求对xx市法院法官王xx索贿查处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七指导组

 值班电话:0536-8781081,0536-8781061;邮政信箱: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0048号邮政信箱。

要求对诸城市法院法官王有森索贿的行为进行查处:

被举报人:王xx,xx市法院xx法庭法官。

在举报人与山东xx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纠纷案件(2019)鲁0782民初4471号的审理中,法官王xx向举报人索贿。请求贵指导组依法查处。

此致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七指导组

要求查处人:山东xx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坤。电话:1356360xxxx。

2021年4月6日。

附:王xx索贿证据材料;

xx市法院王xx法官违法证据材料

一、将伪造的证据私自放入卷宗,枉法裁判

证据:书证第11至23、25至26页。

证明:

1、虚假证据;

2、这些证据没有在法庭出示过(庭审笔录没有,举报人没有见过);

3、由于跃东和王有森法官偷偷放入卷宗;

4、利用虚假的、没有在法庭出示并经过质证的捏造的材料,作为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的依据,进行枉法裁判。

二、索贿要烟,要钱

证据:举报人与律师王xx(xx法律服务所,电话1876636xxxx)电话记录。第3、4、7、8页。

证明:王xx法官索贿事实。

三、销毁案卷

举报人于2020年10月27日到xx市法院调取案卷,被告知案卷被人销毁了。
说明:一审法院当时案卷没有编号,举报人调取后自己编排的号码;在二审法院调出的有号码是二审法院编的(59、60、87、93、95);二审案卷材料比一审法院少了很多;一审法院案卷不见了。

案件法律咨询

疑难案件在线咨询,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