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案例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二)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三)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 主要包括现金担保、保全保险、金融机构保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