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李xx涉黑问题

发布时间:2021-01-21

关于举报李xx涉黑问题

x县公安局:龚xx、庞xx;检察院:宋xx、渠xx;法院:祁xx;住建局:栗xx;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赵xx;环境保护局:刘xx;税务局:赵xx;

举报人:刘xx, 住xx省x市xx区三余镇广运村十三组, 身份证号3206241964082xxxxx,电话:xxx11652065。

被举报人:李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电话:

举报人于2016年4月18日进入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海子洼东配楼酒店进行装修部分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李xx团伙的涉黑涉恶集团侵害如下:

1、刚进场就给下马威,李xx就指示手下何xx、马xx等对举报人威胁谩骂,不给安排住处。

2、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都要给他好处费,否则不给支付。

3、2016年11月份,李xx到工地,不由分说就让马超等五六个人打我(有报警记录,警察到场看到李xx后就跑了)。后来又打了举报人十多次,天天骂举报人。

4、李xx命令手下打砸举报人的办公室,毁损工程档案、毁损机械设备、抢走建筑材料设备、扣押车辆达19天(举报人晚间进入车下隐蔽,凌晨后开了出来,不然现在还在非法扣押)。

5、结帐时态度更是恶劣, 不仅扣车还要扣人, 还想杀了我(扬言100万可以摆平), 这事有当时在场的原xx市xx检察官管理学院院长姜xx院长, 也是董事李xx朋友(我的介绍人)亲口听到的。举报人现在不敢去结算工程款了。

另外其他几个土建施工队伍也受到了李xx指挥马仔们打骂、扣人、扣财产的遭遇。

采用涉黑涉恶手段,在xx海子洼买了好几千亩土地,目前还没有给老百姓进行合理补偿。

利用保护伞,违法占用国家土地,违法建设高尔夫球场。

李xx的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正在整理过程中。

打黑除恶,打击保护伞是党中央的伟大战略决策,也是所有部门及人员的法定职责和义务,要求查处和严惩黑恶势力也是每个公民的权力。

举报人要求查处:李xx的涉黑涉恶问题:

1、在xx海子洼东配楼酒店是否存在违法串标的行为;xx县建委、监察等部门是否进行了监督,是否存在保护伞的行为?要求查处他身后的保护伞!

2、在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xx田以黑社会手段以威胁、恐吓、打、扣财产等暴力手段恶意拖欠、随意克扣;公安机关为什么没有履行职责?是否是保护伞?要求查处他身后的保护伞。

3、李xx大肆叫嚣,在xx他没有摆平不了的事,他工程想开工,无论手续全不全,谁也没有办法都得给他让路。基本建设程序是由各个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管理的,是谁给了李xx这么大的权力?是谁在充当李xx的保护伞?xx政府、建设局是否依法进行了监督?要求查处他身后的保护伞!

4、李xx这样肆无忌惮地践踏国家的法律,是否存在偷税漏税问题?要求查处他身后的保护伞!

5、李xx跟我说:“在xx要你死你就死,要你活你就活,公检法拿他都没有办法,都得听他的”。这不是涉黑涉恶问题吗?,xx公、检、法机关是否依法进行了查处?要求查处他身后的保护伞!

6、李xx违法占用国家土地,违法建设国家命令禁止的高尔夫球场。要求依法取缔;要求查处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保护伞问题。

7、采用涉黑涉恶手段,在海子洼买了好几千亩土地,目前还没有给老百姓进行合理补偿。要求查处他身后政府、建委、法院的保护伞!

对任何违法犯罪要求查处是每个公民的宪法权利,同时也是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公布相关政府信息也是相关机关的义务。要求对以上问题进行查处,同时对是否有保护伞进行查处。

如果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不作为、懒政、怠政、烂政,要求查处人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向各级党委、人大、纪委、监委、及相关上级等部门追究其接待人员、主管领导、重要领导的刑事责任、政务责任、纪律责任,要逐级追究接待人员及领导的相关责任,直到问题查清为止。同时保留法律允许的各种合法手段,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让黑恶势力无处可藏。



要求查处人:刘xx

电话:xxx11652065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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